中小农村商业银行联谊会章程
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国家对中小农村商业银行的政策方针,围绕“服务‘三农’、支持中小企业”的市场定位,特设立开放性的中小农村商业银行联谊会。
第二条 为中小农村商业银行搭建资源共享、经验交流的平台,在学习运用政策、交换创新理念、探讨热点话题、研究成长方略、借鉴成功经验、沟通市场信息、开发金融产品等方面进行研讨论证,促进会员之间增进感情、加深友谊、共同进步。
第三条 各会员单位自愿发起,自主申请参加,并可自由退出。
第四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农村商业银行均可成为会员。
第五条 联谊会不设理事会,不收取会费,采用轮值主席会议制度。
第六条 联谊会主要交流的内容:
1、中小农村商业银行的理念创新;
2、中小农村商业银行的体制创新;
3、中小农村商业银行的机制创新;
4、中小农村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;
5、中小农村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;
6、中小农村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;
7、中小农村商业银行流程建设;
8、中小农村商业银行风险管理;
9、中小农村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;
10、中小农村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建设;
11、中小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建设;
12、中小农村商业银行社会责任;
13、中小农村商业银行企业文化建设;
14、农村商业银行发展过程中的共性课题。
第七条 每年的轮值主席主持一年一度的联谊会,每届会议由当届的轮值主席单位主持承办;轮值主席单位由会员自愿报名,本届会议选出下届会议轮值主席,会议时间、地点、议程由轮值主席确定。会议原则上一年一次。
第八条 轮值主席单位成立会议组委会,由组委会统一协调相关的会务工作。
第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,在实施中根据需要共同讨论修改补充。
各会员单位代表签字
